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姓名:王鹏翔,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230019,有效期限:长期。
姓名:刘春成,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230010,有效期限:长期。
姓名:张革辉,证件名称:税务检查证,证件编号:辽税稽2105230015,有效期限:长期。
以上3个税务检查证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