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税务:合作社自产花生脱壳后是否免税?合规辅导厘清政策边界
发布时间:2026-09-15 14:42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近年来,乡村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水平持续提升,花生种植产业逐步拓宽直销渠道。然而在经营发展中,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面临涉税困惑:自产花生经脱壳等初级处理后,是否仍属于免税农产品;应当留存哪些资料证明产品为自产,防范外购倒卖带来的涉税风险,成为经营者的主要顾虑。为切实解决涉农经营主体办税难点,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连山区税务局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动下沉服务,变“上门问策”为“上门送策”。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台门镇马雪冬种植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数百亩,规模化开展花生种植与直销业务。秋收时节,外地客商批量采购花生并申请开具免税发票,但合作社因政策把握不准,不敢正常开票。

针对合作社的实际困难,连山区新台门税务分局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田间地头、仓储库房开展辅导。税务人员详细解读增值税政策,明确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花生经晾晒、脱壳等简单处理,未改变农产品自然属性,仍属于免税农产品范畴,可合规开具免税发票。同时,税务人员现场指导合作社规范发票开具流程,帮助其建立健全自产自销台账,提醒妥善留存土地流转合同、田间采收记录、出入库单据等资料,提升合规管理能力。

精准的政策辅导和贴心的便民服务,有效打消了合作社经营上的顾虑。“税务部门清晰解答涉税疑问,规范日常经营管理,让我们能安心开票、放心经营。”合作社负责人马先生表示。

下一步,连山区税务局将持续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落细税费政策,以精细服务护航特色种植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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