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关于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1:0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次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6〕129号),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依法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营口华泰物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0431908527XJ)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营税稽一检通〔2026〕36号)、《税务事项通知书》(营税稽一通〔2026〕129号),依法接收税务文书。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培军  徐建平

电  话:0417-6650928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南通街南通里12号


国家税务总局营口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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